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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01月23日 15:42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在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6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校内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及专业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要求:中共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学术造诣和团结协作精神。

2.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

3.教研水平和能力要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年龄要求: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来校工作2年以上。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

1.本人申请

即日起至2月1日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后,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校内选聘思政课教师信息登记表》,连同业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辅导员需征得学工部门同意,科级及以上干部征得党委组织部门同意。

2.资格审查

2月1日至7日,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

2月27日至28日,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教学试讲、现场答辩等面试环节进行综合考察。

4.政审

3月1日至5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的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表现、工作表现以及是否胜任思政课教师岗位进行评定,同时对候选人的言论和学术观点进行审核把关。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5.聘任

3月8日前,政审通过人员办理校内相关聘任手续。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21年2月1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太阳集团tyc539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联系人:李仕芳

电  话:65928290,13603969369

邮  箱:494671728@qq.com

地  点:王城校区图书馆815房间


附件:    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表.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月22日                  



作者: 陈超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