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和谐文明家庭”活动,并对涌现出的“和谐文明家庭”进行表彰。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爱国守法,崇尚科学;
明礼诚信,爱岗敬业;
男女平等,夫妻和睦;
科学教子,计划生育;
尊老爱幼,邻里团结。
二、评选对象
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选,保障被推荐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并征求本部门党政领导意见后,由分会委员审核,填表推荐报送。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组织申报推荐。
四、推荐名额
以分工会为单位,每分工会推荐1户;离退休工作处以支部为单位,每支部推荐1户。
五、具体要求及表彰
1.“和谐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要求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要通过评选活动,挖掘推荐“和谐文明家庭”典型,对教职工进行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对事迹突出的将向上级部门推荐。
2.各分工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评选出的“和谐文明家庭”,填写推荐表(在工会FTP文档交换区下载)上报校工会女工部,同时提交电子版和1份电子格式的全家合影彩色照片(请粘贴在工会FTP的文档交换区),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
3.对当选的“和谐文明家庭”校工会将于2021年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及发放1000元的奖金,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联 系 人:王 霞
联系电话:65929050
地 点:王城校区办公楼230房间
附件:
“和谐文明家庭”推荐表.doc
校工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