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发〔2020〕21号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豫教党〔2020〕95号)和《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发〔2020〕37号)文件精神,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切实把我校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细,依据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纪发〔2018〕39号) 要求,结合实际,对2020年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以严格的监督检查促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高水平应用技术类型本科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属各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围绕《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发〔2020〕37号)和《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党支部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组发〔2020〕31号) 及《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发〔2020〕32号)要求,对全校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部署、警示教育、问题查摆、建章立制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一)工作推进部署情况
1.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列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情况。
2.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专题学习等的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指导推进分管(联系)单位或科室以案促改工作情况。
(二)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庭审现场、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对照省高校纪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重点选取的、带有共性问题的、涉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10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我校纪委筛选的典型案例库案例(编印于《清风洛理》2018年第二期、2019年第二期、2020年第一期中共104起),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三)对照反思查摆问题情况
1.落实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情况。
2.针对典型案件,结合工作实际,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剖析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管党治党责任方面、思想政治方面、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以及其他方面问题根源的情况。
3.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促改讨论会发言情况,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落实情况。
(四)狠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
1.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等情况。
2.查摆剖析制度漏洞和短板,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情况。
3.明确整改责任,按期整改完成情况。
四、监督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四抓实一注重”的要求,坚持“四个决不放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明纪律,力戒形式主义
优质高效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实际工作情况,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分析研判,强化结果运用
对监督检查结果分析研判,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约谈主要负责人。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