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另见通知)。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另见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另见通知)。
二、材料审核时间
时间:2020年9月21日地点:人事处职称科(王城校区办公楼425房间)。
各部门组织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审核每位考生个人材料,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2)。
6.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任务书从学校教务处选课系统打印并由授课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学校人事处加盖公章(见附件3);
7.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于9月18日下午5:30前将本学院申报面试人员花名册(附件5)电子版发送邮箱rsczgb@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办公楼425房间)。学校将按各学院上报申报人员花名册受理材料,未列入花名册者概不受理。
2.请参加面试人员自己精心准备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打印粘贴清单目录,详细阅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附件),严格按要求整理自己的材料,以上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并一并上交人事处职称科。人事处整理审核后待省厅通知按规定时间,报送面试相关材料,因个人材料整理散乱,造成拒收,后果自负。
3.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
四、注意事项
1.今年受疫情影响,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与往年要求不同,请相关人员认真阅读省厅文件(附件),做好面试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2.此次面试材料的审核通知仅限参加面试人员提交材料。直接认定人员相关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体检等其他事宜请关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和学校网页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5928116
联 系 人:李志荣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doc
附件1:材料审核清单.doc
附件2: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
附件3:教学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 :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面试人员花名册.docx
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