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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的紧急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0年06月17日 11:56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超期会有滞纳金的处罚,并影响个人信用。请还未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老师尽快完成汇算清缴工作。(具体操作步骤请点击4月9日发布的关于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财务处           

2020年6月17日       


作者: 于石磊
来源: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