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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0年03月27日 18:11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0年全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奋斗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学习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

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

查阅相关文件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hnzjgl.gov.cn)”。

二、落实好继续教育成果使用有关规定

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有关政策规定,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体系,推进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在线注册,分类分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

(二)各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继续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完善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及时记录。

联系人:李志荣

联系电话:0379-65928116

 

人事处           

2020年3月27日       


作者: 李志荣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