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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17:38  浏览:

各分工会:

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活动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关于评选推荐“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文件规定,2019年分配给我校“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各为1名。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豫教科文卫体工〔2019〕33号文件。

三、评选程序

1.各分工会组织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校工会提名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详见附件。

2.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表决确定推荐人选,交由全体代表分团表决。

3.在校园网对推荐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上报材料准备。

四、有关要求

1.模范职工小家从各分工会或工会小组中评选,2012年荣获省教育工会的10个分工会不再重复申报。

2.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级以下干部中评选。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优秀基层工会会员、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骨干中推荐。

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从历届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中推荐产生。

4.请于2019年12月19日下班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工会组织宣传部王晓蕾老师处,联系电话:65929050。

5.未尽事宜按豫教科文卫体工〔2019〕33号文件执行。


附件: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活动的通知.pdf


校工会         

2019年12月18日      


作者: 王晓蕾
来源: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