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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图书外借规则的公告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02日 11:56  浏览: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图书馆对读者图书外借服务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旨在配合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充分发挥图书馆文献资源的作用,维护图书借阅秩序,保障全体读者的权益,满足读者的需求,方便读者更好地利用馆藏资源。新规自2019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人员类别

原借阅册数

调整后

原借期

调整后

教职工

30册

60册

150天

不变

学生

15册

30册

30天

不变

备注:1.学校教职工中教授、博士人员借书不限;2.如教学科研特殊有需求,可随时联系图书馆对借阅数量进行调整。


图书馆           

2019年12月2日       


作者: 冯岩
来源: 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