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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短期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17:32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中央关于鼓励支持人才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要求,进一步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各部门应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2020年相关人员出访计划。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1.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展开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2.根据中央和省委精神,教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短期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但需按程序进行报备。

3.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应着眼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和专业学术交流,实现国际协同创新,全面加强基础学科、国际前沿、薄弱和空白学科建设。

4.我校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中列有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学院有运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鼓励申报。

5.请在附件1团组备案表中列明团长姓名和职务、出访国家(地区)、邀请单位、主要任务、出访日期、停留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团组人数和经费来源和预算额度。

6.请对应附件3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中相应国家地区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填写《因公出国境计划明细表》(附件2)。

各单位与12月5日中午下班前,将2020年度计划备案和计划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65928133。

 

附件1 2020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样表).xlsx

  附件2 2020洛阳理工计划汇总.xls

  附件3: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1月29日           


作者: 孙晓
来源: 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