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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16:49  浏览: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研究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正式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2月5日(周四)14:00—17:00

三、检查地点

王城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6室

四、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工作计划和经费安排计划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五、检查形式

1.项目主持人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校团委(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lylgxytw@163.com)。

2.项目组负责人采用PPT汇报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项目陈述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3.专家组根据汇报答辩及项目研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检查要求

1.参与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20分钟到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106室等候,答辩按照《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中答辩序号依序进行,每个项目答辩开始前由服务人员提前叫号3次,未到的视为放弃参与检查。

2.所有参与中期检查的项目,请于12月3号上午12:00之前,把答辩用PPT(Microsoft PowerPoint 2003文件)拷贝给校团委(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3房间),文件以答辩序号+汇报学生名字命名。

3.项目研究中,项目主持人一般不能代理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毕业、出国、病休等)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同意,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更换。

4.校团委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划拨中期经费。对工作不力和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改进,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没能达到要求的项目,学校将暂停其项目经费使用,直至终止项目。

 

附件1: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xls


校团委           

2019年11月20日       


作者: 袁博
来源: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