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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的“巾帼楷模”活动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11:12  浏览: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那些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弘扬新时代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使广大女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把守初心、担使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洛阳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的“巾帼楷模”活动的通知》文件,校工会女工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寻找身边的“巾帼楷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职在岗的优秀女职工

二、推荐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3.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岗位、本领域工作中业绩优异,成绩突出,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在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和示范校建设中业绩优秀作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及推选办法

1.要着重推荐来自女职工身边的“最美、最佳”典型(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方向正、影响大的优秀先进典型),充分体现群众性。

2.要坚持组织推荐,坚持民主程序,确保推荐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突出基层、突出一线。

3.各分工会推荐1人,并填写《推选身边“巾帼楷模”推荐表》1份,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校工会女工部(王城校区办公楼237房),邮箱:1142838616@qq.com。

4.根据各分工会推荐的“巾帼楷模”人选,校工会女工委将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向市妇联推荐。

联系人:王霞,电话65929050。


附件:  太阳集团tyc539推选身边的“巾帼楷模”推荐表.doc 


校工会           

2019年11月18日      


作者: 王霞
来源: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