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96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河南省教育厅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我校经济贸易系、电气工程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被省教育厅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予以立项建设。另外,备案旅游管理系等30个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现就报送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条件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各基层教学组织要认真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巩固已有优势,找出差距不足,明确建设任务,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二、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资金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要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资助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
三、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由学校组织考核验收,省教育厅抽取20%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对未达到优秀或合格建设标准的,将取消称号,并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
四、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家对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基层教学组织提出的“今后建设计划”进行科学论证,编制建设任务书,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任务书一式两份,于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
省级基层教学组织公布名单.xlsx
2.
河南省高等学校达标创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任务书(系).doc
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