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中秋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稳定,现就放假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5日(星期日)放假,9月16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课。
二、加强值班
1.9月13日至15日为我校2019级新生报到时间,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迎新各项工作,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巡查,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到准确、全面,不迟报、漏报、瞒报。
2.各公寓晚间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了解校园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各学院将学工人员假期值班表于9月12日17:00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求辅导员要通过召开班会、使用微信、QQ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主要对学生出行、防盗、防火、防诈骗、防邪教、防意外伤害和饮食安全进行重点强调,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
1.严格考勤制度。学生离校外出或回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如实登记去向及联系方式,由辅导员汇总学院备案后方可离校,辅导员要全面掌握其所带学生在放假期间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严防电话诈骗和传销组织诱骗,坚决抵制邪教与非法宗教活动;学生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要乘坐有正规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教育学生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切勿向他人出借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等重要证件;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网络借贷、网络刷单、培训贷等行为,对参与不良网贷的同学要及时劝阻并及时上报学院。
3.禁止学生以个人名义或旅行社代理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严禁各类学生组织或学生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旅游。
4.放假期间,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宿舍巡查,新生报到宿舍进出人员较多,提醒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及违禁电器;宿舍内不许留宿校外人员,严禁晚归、夜不归宿;拒绝入室推销及发放广告等,遇有陌生人在宿舍楼内要立即报告宿舍管理人员,确保宿舍人身财物安全。
5.放假期间,严禁学生到江河沟渠等危险处游玩,严禁学生下河游泳,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6.各学院在假期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返校学生人数,掌握学生上课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