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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三批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人员考核汇报会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9月05日 15:14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按照“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暨“示范校”建设要求,实施了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根据《太阳集团tyc539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8〕9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派出35名教师赴企事业参加实践锻炼、派出7名教师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挂职锻炼,并已于8月31日全部结束锻炼工作。根据《太阳集团tyc539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洛理工人事发〔2018〕9号)文件要求,现就第三批参加实践锻炼人员考核汇报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挂职锻炼人员提交材料

参加第三批实践锻炼人员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挂职教师需在院部考核汇报会前将《太阳集团tyc539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记录本》(包括挂职锻炼任务书、工作日志、挂职锻炼工作总结、挂职锻炼出勤考核通报单、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等相关材料提交院(部)并安排院部专人审核,未提交全部材料人员不得参加汇报会,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院部组织考核汇报会

1.请各院(部)于9月10日前将考核汇报会具体安排(包括汇报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内容)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5房间),参加考核人员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2.实践锻炼人员的考核分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院(部)根据实践锻炼人员提交材料及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院部挂职人员在4人及以内的推荐一名优秀,超过4人的推荐两名优秀。(在学校、院部纪律检查中,被通报人员不得评为优秀)。

3.人事处汇总各院(部)汇报会时间安排,向校领导汇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随机抽取参加院(部)组织的考核汇报会。

三、院部报送考核材料

1.各院(部)需在9月20日前组织完成第三批实践锻炼人员考核汇报会,并将考核结果及所有挂职人员的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实践锻炼资料及考核情况进行复查。

2.对于考勤等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视为考核不合格,并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洛理工人事发〔2018〕9号)文件规定对院(部)及个人进行处理。

四、学校召开考核报告会

1.各院部考核推荐的挂职优秀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考核汇报会,按照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挂职教师(优秀比例参照文件执行),进行表彰。

2.学校考核汇报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挂职锻炼汇报人员

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人:樊洁 郑志红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太阳集团tyc539第三批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考核汇报名单.xlsx


人事处         

2019年9月5日     


作者: 樊洁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