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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8月31日 10:19  浏览: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智﹝2019﹞7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6.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中国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7.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支持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名额

教育厅给我校分配名额为2名。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申报书客户端、申请人申报信息汇总表可在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进行下载。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http://qnbj.1000plan.org.cn/)。

3.附件材料按清单顺序,并需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4.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署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S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5.请按要求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三套),电子版刻录光盘。

四、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员务必于9月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王城校区办公楼425房间)。

联系人:樊洁

电话:65928114


人事处         

2019年8月31日     


作者: 樊洁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