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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优秀、合格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8月28日 20:35  浏览:

各院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关于立项建设 2017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教高〔2017〕73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91号)的要求,教育厅将对2017年度立项的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2018年报送备案的河南省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为做好我校省级优秀、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名单见附件3、附件4)验收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请相关院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见附件1),2017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任务书目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5)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2018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任务书目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填报《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表》(见附件6)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2.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请相关院部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2),对认定达标的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自查,并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见附件6),并做好复核验收准备工作。

二、验收方式

1.院部自查。各院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组织安排本院部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自查,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学校复查。在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安排专家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查。

3.教育厅考察验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91号)的安排,教育厅将于10-11月份安排专家组来校进行实地考察验收,重点考察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本次基层教学组织检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基层教学组织做好自查和材料准备工作,并完成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

2.请各院部将《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和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于9月19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doc

  2.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doc

  3.2017、2018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xlsx

  4.2018年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 副本.xlsx

  5.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docx

  6.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8月28日      


作者: 王北方
来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