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473号)精神,学校就省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推荐指标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推荐指标1人。
二、遴选条件
省级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中原千人计划”入选者。
遴选程序和支持政策措施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在7月18日前,将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2份),候选人汇总表;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送交教研科。
2.附件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文件。
联系电话:65928108
电子邮箱:578550136@qq.com
附件:
教高〔2019〕473号 省级教学名师通知.doc
教务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