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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假期学生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7月02日 21:20  浏览: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做好期末及暑假各项学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期末和假期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与开学安排

1.根据学校安排,学生暑假开始时间为7月8日。各学院各专业学生全部考试结束后,由辅导员组织召开班会,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假期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放假后安全回家、开学前及时返校。

2.新学期开学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两天报到,9月2日(星期一)上课。开学后,各学院要按时上报学生返校情况,对无故未返校学生应密切关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二、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要加大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诚信考试氛围。在全体学生中集中开展考风考纪专题教育动员,让每一名学生都清楚考风考纪相关规定、违纪作弊的危害及应受到的处分。特别提醒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得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更不得出现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等情节比较严重的作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要反复提醒学生有关的考场规则,避免出现违纪、作弊行为。要强化纪律处分对同学的震慑和教育功能,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做到“零容忍”,用严格的纪律规范约束学生行为。

三、安全管理教育

各学院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在期末以及学生离校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安排好假期生活,确保学生人身、财产等各方面安全。

1.提醒学生在离校前做好宿舍卫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电脑等私人物品,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

2.教育学生提高外出安全防范意识,在往返路途中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和超载车。禁止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观光旅游、包车返乡。

3.提醒学生假期间不单独出游,远离危险地点,确需外出,事先要与家长沟通联系,征得家长同意。要求学生在假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经常同家人、同学或者老师保持联系。

4.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校内外水域嬉水、洗澡、游泳。

5.教育学生不贪意外之财,不轻信他人宣传,以免误入传销、网络贷款、诈骗、非法招工等陷阱。告知学生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侵犯时,要选择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要求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坚决抵制和反对赌博、酗酒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树立积极向上、文明礼貌的新时代大学生形象。

7.各有关部门、各学院要对假期参加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自己负责的留校、外出实践学生的安全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四、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按照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引导我校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切实感受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坚定“四个自信”,在加强志愿服务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树立更加强烈的出彩意识,以实际行动投身祖国建设,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争做出彩洛理人。

五、做好毕业生有关工作

1.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和核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人社明电[2019]15号文件要求,教育和人力资源部门7月初同步启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衔接工作,7月底完成交接。意味着就业工作双负责进入实质性阶段,为保证实名制就业信息的真实完整,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开展暑期工作:

7月15日之前二级学院督促所有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通过登陆“工作啦”系统提交就业信息,但不能改动就业数据库信息。

7月15日左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统一更改专升本学生就业状态,将已录入“工作啦”系统的学生就业信息导入就业数据库。

7月16日-22日二级学院全面自查。

7月22日之前二级学院提交自查报告(模版在就业中心FTP下载)。

7月31日前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步数据至省教育厅和人社局。

8月20日-25日二级学院完成对新增就业学生数据核查及录入工作。

8月26-30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全面核查就业数据,并开展学院互查。

8月30-31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2019年学校初次就业率

各二级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和就业统计责任制,对毕业生签约就业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保证实名制就业工作高效有序。

2.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未就业学生进行重点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其就业中的个性问题,有需要学校协助解决的及时上报。

3.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寄工作。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配合各学院转寄毕业生档案,对转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9月30日前开通微信档案查询。

4.做好特岗教师招录各项工作。7月-8月期间,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微信订阅号平台上进行特岗教师招录政策宣传、报名材料的开具、已招录学生的报到证办理工作及定向回访工作。

5.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依托暑期社会实践认真组织开展好“寻访校友、探究行业”专题实践活动,活动通知另发。

6.做好暑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7月、8月中旬赴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初次办理报到证学生必须先登录“工作啦”系统上传就业资料,各学院审核并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后方可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学生需要将报到证原件和其他资料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学年鉴定与档案整理

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做好在校生的档案整理、学年鉴定的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奖助学金评定和学年评先评优做好预测预评。

七、假期主要工作安排

(一)假期学生安排

学校放暑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与家人团聚。今年暑假期间,按照学校安排,我校王城、开元校区大部分学生公寓楼毕业生房间、公共部分及开元校区食堂将进行装修、改造,可提供的暑期住宿床位有限,故不再对个人原因留校学生进行统一安排。

因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各类比赛等方面确实有留校需求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各学院、活动组织部门和用人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批准登记后方可留校。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各部门、各学院留校要求,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填写留校申请表,做出安全保证承诺。

1.留校申请程序

留校学生经家长同意后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交书面申请书,作出安全承诺协定,负责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各相关部门、各学院对留校学生申请要进行严格审核,控制好留校学生人数,将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7月4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和后勤管理处(公寓管理部)。

2.留校学生管理

按照谁留学生谁负责的要求,留校学生部门及老师要负责留校学生暑假期间的教育管理和帮助服务工作,负责与后勤管理处沟通协调留校学生食宿等事宜,及时了解和掌握每一位留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解决留校学生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

(二)资助工作

1.助学贷款工作。学校在暑期开展贷款逾期学生家庭走访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勤工助学工作。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急需部门可以提出申请设置少数岗位。勤工助学学生名单由各用工部门报至各学院统一汇总上报,勤工助学学生假期的管理、教育和安全由用工部门负责。

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我校校方责任保险机制体系,防范和化解学校学生责任风险。

(三)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

1.征兵工作。继续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工作,引导热爱军营、立志报国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军。认真做好应征对象的咨询、体检、政审等工作,指导学生办理好入伍前的各项手续。

2.国防教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部队慰问入伍学生,与所在部队建立联系,及时了解入伍学生在部队的情况,构建共同育人机制,尤其是对“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的学生给予关注和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作。组织青年先锋营学生开展暑期役前集训,为今后参军入伍做好各方面准备。

3.“双拥”工作。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武装部要组织人员到洛阳市军分区、区武装部、驻洛承担我校军训工作部队等单位进行慰问,加强交流。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认真核实学校各部门复员、转业、退伍教职工、军烈属人员和退役大学生的信息,做好统计,进行八一慰问工作,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军人的荣耀。

4.军训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保持与上级部门和军训部队的联系,认真做好2019级新生军训的参训部队、教官及军训方案的准备工作。

5.军事理论课准备工作。组织《军事理论》课程授课教师进行统一培训,采取共同备课方式,探讨研究授课方法,使教学理论和实践相融合,为下学期《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各学院对重点关注学生,特殊关注学生不予留校,对其加强关心,确保安全回家。

2.各学院对特殊关注学生,以及因心理问题休学计划下学期复学的学生,要求相关辅导员假期要及时关注、保持联络,提醒其定期复诊,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具体情况。

3.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利用暑期认真备课,积极参加课程相关的培训活动,做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五)做好2019级迎新相关工作

1.我校今年将继续使用大学工数字迎新系统,全面实现迎新工作的网络化、数字化管理,为新生及时了解学校概况、报到须知、入学教育等方面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为新生顺利报到做好准备。

2.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及时与教务处等部门联系,确定本学院录取学生名单和人数,提前做好班级、学号编制工作。

3.2019级新生班辅导员利用暑假期间,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有效方式,提前与所带新生建立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新生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入学前遇到的实际问题,为迎新工作做好准备。

(六)开展辅导员培训工作

按照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安排,利用2019年暑假期间(7月27日-8月2日),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教育培训基地,对我校辅导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推动我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武装部、就业指导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按照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从下学期起开设相关课程。组织承担国防教育课程、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老师进行暑期培训和集体备课,相关课程老师要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授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和假期安排的各项工作,周密安排,有效落实,确保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2.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安排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动员学生尽早返乡,同时对假期留校学生进行认真核实,了解掌握留校学生的假期安排。各学院利用假期时间,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家长放假、开学的具体时间,提醒家长关注学生行程安全,确保学生在假期不失控漏管。

3.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留人,谁负责”和“留哪里,哪里负责”为原则。安排学生假期留校的部门作为留校学生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和动态,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负责对学生日常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学生在公寓、图书馆等场所,由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出现情况及时与留校部门联系人联系解决,学院做好配合。

4.各学院要做好假期期间值班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学院领导、辅导员要保证通信畅通,联系及时。请各学院将暑期值班表于7月4日17:00点前上传至学生工作处FTP/学生管理科/2019暑期值班安排文件夹内(含模板表格)。

5.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和学院实际,认真思考和谋划新学期学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品牌工作,并于新学期开学初将本学院学生工作要点报送学生工作处。


附件1:2019年暑假留校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暑期留校学生信息登记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2日        


作者: 王艳敏
来源: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