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示范校”建设,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太阳集团tyc539业界导师、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业界导师、校外导师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条件
学校聘任校外实践锻炼基地、校外实习基地、挂职高校等单位的指导老师担任我校兼职人员,具体包括业界导师、校外导师两类,受聘人员应身体健康,热心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业界导师是学校授予企事业、行业、政府部门等专家的荣誉称号,其聘任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品德高尚,有爱心、责任心,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或在行业、企业、政府等部门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4.从事专业应与所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二)校外导师是学校授予高校等专家的荣誉称号,其聘任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品德高尚,有爱心、责任心,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工作经历与所聘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密切相关。
二、职责要求
1.指导我校实践锻炼、挂职人员,或指导我校实习学生。
2.开展专业、创业、就业等方面专题讲座。
3.承担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4.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工作。
5.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研讨等工作。
三、聘任程序
1.由院(部)根据实践挂职锻炼、实习基地建设、专业建设等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并填写《太阳集团tyc539聘任业界导师、校外导师审批表》。明确拟聘人员在聘期内应履行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计划。同时,由院(部)提交对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材料。此外,将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受聘者的个人简历(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论文发表、著作出版、获得奖励等情况)等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2.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有关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书,发布聘任文件。
3.由聘请单位举行相应的授予仪式,并颁发聘书、校徽。
四、其他要求
1.请各院部积极与校外实践锻炼基地、校外实习基地、挂职高校等单位的指导老师沟通,原则上每个专业不少于5名业界(校外)导师。
2.各院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聘任业界(校外)导师数量和质量将作为院部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锻炼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
3.请各院部于6月17日前,将太阳集团tyc539聘任业界导师、校外导师汇总表、审批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料(办公楼425房间),太阳集团tyc539聘任业界导师、校外导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jsfzzx@163.com)。
联系人:樊 洁 郑志红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
2019年太阳集团tyc539业界导师、校外导师汇总表.xlsx
附件2:
太阳集团tyc539业界导师、校外导师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