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洛阳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第二届“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第二届“四个一批”人才计划选拔20名,我校可推荐人选为5名,学校将按照洛阳市评选推荐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思想方法,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德优良。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业务精湛。学风严谨,学识渊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艺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创作表演水平或经营管理水平。
4.成就突出。学术水平较高,获得较高业务成就,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工作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宣传文化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理论人才专业条件
1.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学术造诣,对本专业学科发展贡献比较突出的学科带头人。
2.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一般指获奖人员前3名)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市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并已完成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对帮助人们理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释疑解惑,提高认识发挥积极作用。
(三)新闻人才专业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新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获得过市级以上新闻奖项,有一定的知名度,受到群众欢迎。
2.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胜任本单位重要稿件采写,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作品,有很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在专业报道领域享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较高知名度;
(2)负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负责制作的栏目等,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
(3)胜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评论栏目、节目的撰稿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学识渊博,文风严谨,在社会上和受众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4)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或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业务理论研究水平,能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或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四)出版人才专业条件
1.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有一定知名度。获得过市级以上出版奖项。
2.编辑、印刷、复制、发行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出版领域情况,对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重科学管理,勇于开拓创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取得显著成绩,为同行所公认;
(2)具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发的图书、期刊或音像、电子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过市级以上出版奖项;
(3)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研究水平;
(4)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在出版物发行或版权贸易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掌握较高的印刷、复制工艺水平。在采用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提高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五)文艺人才专业条件
1.获得过市级以上文艺奖项或省部级以上权威奖项,有较高知名度。
2.在表演艺术、美术、文学创作、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市级以上重点艺术院团的拔尖人才;国家保护的重要民族特色、优秀民间文艺项目和凸显洛阳本土文化特色的骨干人才;在一些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的创作与表演,或举办过省部级以上个人展览、演出,或出版过有艺术、学术价值的专著;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重要艺术奖项;
(2)获得过市级以上文学奖项,创作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
(3)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过积极重要的影响。获得过市级以上文艺或学术奖项。
(六)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条件
1.新闻、出版、广电、文艺等领域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负责人,熟悉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了解国际国内文化市场,有较好的经营管理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市场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3.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中经营管理有方,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出资人和市场的认可,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
4.近五年经营管理业绩比较显著,在全市同行业中位次居于前列。获得市级以上经营管理奖项或表彰。
(七)文化专门技术人才专业条件
1.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的技术人才,主要是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主要研发人员和技术管理负责人。
2.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应用能力或管理能力。
3.近五年主持或参与推出的文化产品、文化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获得市级以上文化专门技术奖项或表彰。
三、评选程序
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第二届“四个一批”人才推荐和评选工作拟定于2019年6月进行,评选程序和方法如下:
1.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求,市委宣传部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且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或有异议的不提交评审。
2.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组织评委学习相关文件,熟悉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部署安排评审工作。
3.审阅材料。组织评委认真审阅参评人选获奖、出版或发表论文论著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熟悉掌握参评人选情况。
4.分析评议。根据审阅材料情况,围绕参评人选获奖、出版或发表论文论著、研究成果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及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和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各方面情况,重点就人选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和评价,对比较优秀的人选集中进行评议。
5.投票表决。根据审阅材料和分析评议结果,按照评选名额,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推选出入围人选20名左右。
6.人选公示。“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入围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处理。
7.确定人选。部务会听取评审组意见及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第二届“四个一批”人才入选人才20名左右,按程序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批准后正式颁发“四个一批”人才证书并发放年度津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贯彻落实《洛阳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管理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推荐选拔工作。
2.严格推荐程序。各单位要按照选拔范围、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坚持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扩大识人选人渠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情况,集体研究后上报人选。
3.按时上报材料。各单位推荐“四个一批”人才初步人选需上报以下材料:
(1)《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一式2份;
(2)《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第二届“四个ー批”人才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
(3)人选的学历、学位、职称、奖励、论文、著作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
(4)呈报单位负责审核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属实”,同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以上(1)(2)项需报送电子文档,用word制作(具体格式要求附后)。
(6)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初步人选推荐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409房间,并发送电子版到13837921329@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郭春林。
附件1 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第二届“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2 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第二届“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