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太阳集团tyc539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4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发〔2019〕6号)文件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民主评议、学校审核,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3日至29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5月29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5928079。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23日
作者: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来源: 学生工作部
上一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届专科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