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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2018年立项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4月29日 08:08  浏览:

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9〕9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校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各学院(部、中心)要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根据建立国家、省、高校三级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学校将在遴选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基础上,从校级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二、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省里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三、项目经费

为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我校将对推荐申报的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每项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给予立项资助。

同时,鼓励各学院(部、中心)和企业等联合设立创新创业基金,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资金委托开展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学院(部、中心)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发布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

四、相关规定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大创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一般应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学校鼓励有在研科研项目的教师担任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老师并积极吸纳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如聘请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须有校内导师负责日常管理与协助指导工作,创业实践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个。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3.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项目”的同时,也可以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表》(附件1、2),请申请不同类别的项目填写相应的申报表;(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和项目信息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请于5月13日(周一)下午6:00前报送校团委。

六、2018年立项项目验收

学校决定对2018年度立项的省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请相关单位在“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提交有关材料,并于5月15日前同时将《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4)纸质版两份报送至校团委。

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办法和政策,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doc


校团委    教务处         

2019年4月29日          


作者: 袁博
来源: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