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推动“示范校”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实施“十三五人才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教学科研一线实施校外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以促进学科、应用型专业和课程建设快速发展,通知安排如下:
一、讲座教授
1.基本职责
(1)把握本学科及行业、企业技术发展的前沿,针对我校“示范校”建设现状,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应用研究团队构想,带动本学科上水平、上台阶。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理论或应用创新研究项目。
(3)开展国内外校企合作与交流,举办大型的应用型学术研讨会议。
(4)定期为学校相关专业做应用技术前沿讲座。
(5)工作任务由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2.聘任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领域内公认的知名专家学者(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中原学者、国内外知名专家等)。
(2)国家大型企业和重点实验室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技术人员。
(3)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和较强专业背景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应用型专业带头人
1.基本职责
(1)参与制定本专业应用型建设规划及实施措施。
(2)参与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应用型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应用型教材建设工作。
(3)参与本专业应用型教学改革工作。
(4)拟定本专业应用型师资队伍培养,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推进应用型专业团队建设,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应用型科研工作,制定具体指导方案。
(5)组织开展教师校企学术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提高各梯队成员的应用型项目的开发能力。
(6)主持或主要参加应用型的教研项目、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出版应用型专著或统编教材1部,在全省专业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7)每年主讲1门应用型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参与毕业设计实践环节指导,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8)完成院(部)要求的与专业应用型建设有关的其他任务。
2.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和应用技术开发经验,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从事本专业技术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能积极承担和指导较高水平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或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突出成果。
(4)在企事业等单位科研工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组织和解决过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改项目、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以及重大引进项目的关键性问题或关键技术,已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可,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②在本专业研究或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市厅级一等奖、省级科技进步奖,或有创造性技术专著、论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成果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③主持和组织过重要技术经济活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科技管理中具有独到见解或论述,经实践获得显著成效者,有能够证明本身学术或实践能力的高级别专业证书。
三、申请及聘任程序
1.领军人才中的讲座教授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应用型专业带头人面向企业、行业、政府管理部门等。
2.应聘人员提交申请表(其中讲座加收校外人员应聘须附2名国内外知名的同行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并附符合聘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4.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5.校党委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四、相关待遇
入选领军人才工程考核合格,按如下标准发放特岗奖励绩效:
1.讲座教授
原则上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具体待遇由聘任对象和用人单位提出,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应用型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发放工作奖励绩效每年3万元。
五、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日起开始报名,院(部)评议评审后于2019年5月11日前汇总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支撑材料原件由院部审核,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版由院部统一发到邮箱rscjsfzzx@163.com)。
联系电话:65928114
联系人:樊 洁 郑志红
附件:1.
校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doc
2.
讲座教授申请表.doc
3.
应用型专业带头人申请表.doc
4.
太阳集团tyc539讲座教授、应用型专业带头人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