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方便退休、离职(含调动、辞职等,下同)人员办理资产手续,让退休、离职人员少跑腿,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院固定资产分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100号)相关规定,现就退休、离职人员资产手续办理问题明确如下:
1.退休、离职人员所属单位接到人员退休、离职通知后,要首先理清退休、离职人员名下资产,做到账实相符;然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资产接收人,组织进行资产移交,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资产领用人调整手续。
2.资产领用人调整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在《退休流转单》、《离职流转单》上签署意见。
3.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退休、离职人员名下资产交接清楚、领用人调整及时,为退休、离职人员办理资产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