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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4月22日 15:00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认定等工作的通知》和我校高校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情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已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成绩合格的人员(有效期两年)和2019年需直接认定人员。凡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可登陆河南教师资格网(www.jszg.haedu.gov.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将成绩打印留存备用待后期资格认定使用。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

4月23日-4月26日8:00-10:00

2.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工作证)、贴好照片并填写完整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打印,A4规格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体检表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注:下载前请先清除浏览器缓存),统一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金谷园路80号,咨询电话:0379-65176286)进行体检。上午8:00开始,请空腹(禁食、禁水),女教师有妇科B超检查需膀胱充盈,体检费暂按150元/人由个人交体检医院,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体检表待体检结果完成后由学校统一取回。

三、体检项目

体检应当严格依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主要包括传染病、精神病史、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性须有妇科检查)。做胸透项目的女性如果已经怀孕,持有医院相关证明可以暂免检查,备孕者必须胸透。体检结果有医院盖章和合格签字,由医院统一交所在高校,装入个人认定材料,体检结果不经过个人。

四、体检要求

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也是确保教师队伍质量的入口关,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相互配合,确保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部门:人事处职称科办公楼425室

联系人:李志荣

联系电话:0379-65928116


人事处         

2019年4月22日     


作者: 李志荣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