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河南教育年鉴》是由省教育厅组织编纂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也是全面总结我校年度工作和展示亮点的平台。为保证《年鉴》质量,顺利完成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年鉴》任务分解(附件)提供相关材料。
二、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的重大事件及相关统计数据。撰写年鉴稿件时,要注重突出本单位工作创新的内容、新的办学信息与数据。
三、《年鉴》采用条目式结构,各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选题原则撰写稿件,真实反映年度内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成绩,要求统计数据准确,行文规范,人物图像清晰,主题突出,文字说明简明扼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齐全,每个条目以800字左右为宜。
四、“人物栏目”分设“名师风采”、“名师近影”、“教坛新秀”、“先进写真”、“青衿英姿”和“逝世人物”等栏目,各单位应对2018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的人物材料进行遴选,按照要求提供材料。
四、各单位分别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采用A4纸型,报送时须经过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件采用Word文档格式,字体为四号宋体,电子稿请发送至:531536859@qq.com.
五、供稿截至时间:2019年4月25日
六、获取往年年鉴内容及问题咨询,余亚辉,65928322。
附件:《年鉴》任务分解
序号 |
栏目 |
负责部门 |
1 |
概况 |
发展规划处 |
2 |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
组织部 |
3 |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 |
4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处 |
5 |
教学工作 |
教务处 |
6 |
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 |
科技处、社科处 |
7 |
人事人才工作 |
人事处 |
8 |
招生就业 |
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
9 |
团学工作 |
学生处、团委 |
10 |
创新创业教育 |
团委、大学科技园 |
11 |
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国际交流处 |
12 |
财务审计 |
财务处、审计处 |
13 |
国有资产管理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14 |
基建后勤 |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
15 |
重大事情(需要配图) |
宣传部 |
16 |
人物专栏 |
各院部 |
17 |
其他(根据工作,自拟栏目) |
相关部门 |
发展规划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