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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校级教学名师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4月02日 19:25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校发〔2018〕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学校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不超过五名。

三、评选条件

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校发〔2018〕37号)规定执行。

四、评选推荐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各院部推荐

教师个人向所属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符合各项评选条件的佐证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

各院部在广泛考察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对本单位教学名师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每个院部推荐1-2名候选人,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2.评委会评审

教务处组织评委会,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全面评审,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提交候选人名单。

3.学校审定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候选人名单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4.公示认定

学校教学名师人选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认定。

五、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申请表》(附件1)一份(加盖院部公章)、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一册(第一页是佐证材料目录,必须附页码)、《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一份(加盖院部公章)。

2.电子材料:申请表(Word一份,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一份)、佐证材料(是纸质版的PDF文档,非零散文件),信息汇总表。命名方式:姓名+教学名师申报。

3.纸质材料在2019年4月30日前报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电子邮箱:57855013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北方白莉娜 65928108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做好本次教学名师遴选工作。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申请表.docx

附件2: 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申请人选报送材料要求.doc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校发〔2018〕37号).doc

 

教务处         

2019年4月2日     


作者: 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