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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3月11日 17:03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文件材料归档的齐全完整,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将本部门2018年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归档范围收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馆移交。现将移交过程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校党政管理、科研、教学、外事、基建、设备管理、出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见《太阳集团tyc539档案工作手册》或学校主页—两办网页—下载中心)。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如照片、光盘等)。此类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应随纸制材料一同归档。

3.各部门的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市级以上)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应整理归档。

本次整理移交的归档材料是2018年各部门产生的归档材料和上级有关来文。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立卷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档案馆。

2.文件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财会(凭证、帐簿、报表等)、教学(学籍成绩)、科研、基建、设备等专业性的归档材料,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此类档案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制度,各部门按标准整理完毕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后归档。

3.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分割开或遗漏。

4.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事件)及时间。

三、档案的移交

1.归档验收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移交手续

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归档文件移交目录(见《太阳集团tyc539档案工作手册》或学校主页—两办网页—下载中心),目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3.归档移交时间

党政部门和按年度归档的部门,请于4月10日前移交2018年度归档文件材料。

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的档案材料,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2个月内归档。

其它档案的归档时间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作者: 校长办公室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