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申报校级应用型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3月07日 08:27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有效推进学校示范性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工作,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应用型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太阳集团tyc539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校发〔2019〕5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应用型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

1.建设范围

学校继续支持各专业的应用型课程建设工作,本次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选修课程暂不纳入建设范围)。

2.申报要求

(1)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实行团队自愿申报,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担任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工作。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连续一年承担教学任务且在两年内承担过所申报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项目团队要由校内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共同组成。

(3)对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要有具体的课程建设方案,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基础和清晰的改革思路,并对改革有较好的预期效果。

(4)目前已担任学校应用型人才建设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列入校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的专业课程不重复立项。每个院部最多报3门课程。

3.建设内容、课程管理、保障措施等

详见《太阳集团tyc539应用型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9〕51号)。

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1.建设范围

适合网络传播和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均可申报。主要包括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创新创业类课程等。2018年入选河南省在线开放课程的自动列入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范围。

2.申报要求

(1)团队要求

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研究水平高,原则上近三年来持续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课程组成员应在教学一线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助教和相关技术人员,能长期为在线课程建设和运行服务。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形成一支包括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人员组成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课程设计能力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目前已担任学校应用型人才建设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列入校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的专业课程不重复立项。每个院部最多报3门课程。

(2)教学内容与资源

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进行知识点的梳理。碎片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涵盖教学大纲全部知识点、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每个短视频以5-10分钟时长为宜。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环节。

(3)教学活动与学业评价要求

精心设计教学活动与学生学习任务,积极探索并尝试线上线下相融合、多样化的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讨论答疑,线上作业布置、提交和批改,在线测试等活动,加强师生互动,实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作学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探索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学习评价模式,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和过程性学习。

3.其它事项

详见《太阳集团tyc539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校发〔2019〕51号)。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

1.建设范围

院部开展的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要求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3.后续管理

(1)持续改进。对认定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学院(部、中心)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

(2)持续开放服务。相关学院(部、中心)要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全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3)持续监管。学校将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访问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测试出现5次以上不能联通访问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四、材料要求

1.应用型课程

(1) 纸质材料:《太阳集团tyc539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份(加盖院部公章)、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一册(第一页是佐证材料目录,必须附页码),以院部为单位填写的《太阳集团tyc539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Word一份,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一份)、佐证材料(是纸质版的PDF文档,非零散文件),申报汇总表等。命名方式:部门+应用型课程申报。

2.在线开放课程

(1) 纸质材料:《太阳集团tyc539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3)一份(加盖院部公章),各教学单位汇总填写的《太阳集团tyc539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Word一份,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一份),申报汇总表。命名方式:部门+在线课程申报。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纸质材料:《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5)一份(加盖院部公章),《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一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Word一份,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一份),推荐汇总表,存储简介视频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命名方式:部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29日上午11点。

4.材料上报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337室)。

联系电话:65928108, 邮箱:578550136@qq.com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太阳集团tyc539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太阳集团tyc539在线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6: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7: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视频技术要求.doc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      


作者: 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