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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收发工作制度
一、负责全校师生员工信件、汇款等的签收、登记及发送工作;负责按邮政部门要求,做好全校部门、师生个人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二、收发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信件、汇款等的收发、投送任务,不拖延,不遗漏,不错投。分拣、投递信件中避免失误。
三、接收挂号信件、汇款等时要对封口、件数认真检查,必须签字登记,并对签收后的邮件负责。领取人领取上述邮件时,必须要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方可领取。无有效证件,收发人员应拒绝发放。
四、各单位发现误投信件、杂志要及时交回收发室。信箱钥匙要保管好,不得丢失,不准私自配制。
五、对收到的信件、刊物等,在分发前要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长期无人领取的邮件,要及时退给邮局工作人员。
六、坚守工作岗位,严守保密制度,强化服务意识,不准私拆他人信件,不准揭取他人信件上的邮票。
七、非收发人员,除查找信件、杂志外,严禁进入收发室内,不得影响收发工作。
八、熟悉本职工作,定期和邮局联系,不断改进工作;注意防火、防盗,保证信函、报刊、杂志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九、热情接待师生,遵守校规校纪,当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