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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后勤修缮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修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充分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程修缮科维修工作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太阳集团tyc539维修工程项目(维修、抢修)和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新建(增)工程项目,统称为“维修工程项目”。
(二)维修工程项目范围:各部门(学院)所管理使用范围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安全,必须维修(修缮)的公共建筑、公共设施、道路、广场、构筑物项目;各学院为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必须实施的教学、办公、实验用房改造、装修项目;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新建(增)项目;家属区公共区域和住宅楼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项目等。
(三)抢修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教学区和家属区范围内供水、供暖的管线及阀门爆裂;供电地埋电缆损坏;供电线路短路;供配电设施损坏;公共建筑物及构筑物外墙瓷砖空鼓、建筑物及构筑物外立面附属设施老化、道路或广场地面塌陷等存在安全隐患,且亟待维修的项目;教学区及家属区内其它不可预见的亟待维修的项目;上级部门紧急安排、限期整改的维修项目等。
二、工程修缮科维修工作程序:
(一)学校各部门(学院)需开展的维修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维修报告,报告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具体位置、维修内容等。维修报告由本部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学院)公章及主管本部门(学院)副校长签字后交后勤管理处。
(二)后勤管理处各部门需开展的维修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维修报告,申请报告包含:项目名称、具体位置、维修内容等。维修报告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及主管本部门副处长签字后交后勤管理处。
(三)学校各部门(学院)维修报告——填报《后勤管理处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并送至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后勤管理处工程修缮科查看现场,进行测量并做出工程概算,并负责报批——上报至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组织论证,形成会议纪要——经济活动监督小组审核、审批——概算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和抢修项目,后勤管理处在经过学校招标的零星维修服务单位中选定服务单位——竣工后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验收;概算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通过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招标中心招标——工程修缮科负责合同起草——按程序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合同——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验收和审计工作——资料整理报送财务处结算。
(四)抢修项目可边施工边立项。
三、工程修缮科服务标准:
(一)工程修缮科接到维修报告,经监督科核实,处务会通过,校经济活动监督小组审批后,需要维修养护的,及时维修养护,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
(二)跑冒滴漏及影响公共安全等需要抢修的项目,在接到用户报修后,当日安排人员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抓紧时间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抢修。
(三)施工区域要按规定设置围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筑材料按规定范围堆放,整洁有序。施工结束,及时回复原状,减少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施工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清运,做到工完料清。绿化地带不得掩埋、乱倒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散落在校园内的沙、石、土等杂物,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卫生,不得破坏校园道路及两侧花草树木。
四、工程修缮科服务承诺:
(一)工程修缮科在接到学校各部门(学院)的维修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后勤管理处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并送至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
(二)在接到监督管理科返还的维修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派工作人员查看现场,提出维修方案,进行现场测量,并3个工作日内做出工程概算(工程复杂的项目在查看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
(三)维修立项处务会通过后,上传OA,经济活动监督小组会议审批后,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项目,后勤管理处在经过学校招标的零星维修服务单位中选定服务单位,1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概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根据OA审批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四)跑冒滴漏或影响安全的抢修项目,接到报修后,当日从学校招标的零星服务单位中选定服务单位到达现场,提出维修方案并组织施工。抢修项目可边施工边立项,本周完成的抢修项目,下周上报处务会,并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