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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辖的楼宇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盗、抢、骗、疫情、火灾等),累计财产损失不得超过1000元以上;
二、中心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问题点累计不得超过5起,中心办公室以外的有效整改通知单(已上报的除外)数量为零,接到学生有效投诉、上报、上访次数为零;
三、厉行节约,每月运行费用核算时,水电费用不得超过去年同期的10%; 四、做好员工的工作协调和队伍稳定工作,员工上报、上访等管理问题的有效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上级部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整改。
六、协调做好辖区内家具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检修工作,本着“日单日修,日清日结”原则小修不过夜,对于疑难维修或特殊维修及时上报,并制定维修方案,限期内完成,师生有效维修投诉不得超过3起;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责任范围内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