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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路家属区各位业主: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住房房产使用和交易,根据太阳集团tyc539统一部署,现将存放在学校档案室的珠江路家属区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分发到个人手中,以方便珠江路家属区的住户办理不动产证使用,现将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的有关领取办法通知如下:
1、业主亲自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到太阳集团tyc539珠江路家属区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旁边的工会活动室领取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及所在楼幢宗地图。
2、如业主不能亲自领取的,请代领人携带业主身份证、委托书、房产证、户口本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场领取。
3、如业主本人已去世,请继承人携带该房屋户口本、房产证、遗嘱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场领取。
4、如业主本人已去世,且又无遗嘱的,其家人持法院裁定文件等有效证明及复印件、该房屋房产证、户口本、全家人签字及印有手印如发生经济纠纷与太阳集团tyc539无关的证明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场领取。
5、凡业主不能亲自到场领取或业主已去世的,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上必须有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的证明及联系电话,以便我们确认信息时联系,否则不予发放。
6、领取人在领取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时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可靠,如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领取人承担一切责任,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太阳集团tyc539无关。
下列情况暂缓领取:
1、业主本人已去世,其房屋继承人无法确定的。
2、相关证明材料不全及其他无法确认的情况。
下列情况不在本次领取范围之内:
1、和学校签订过协议的,该房屋虽分给了个人,但房产证上还是学校的名字,属学校公产由学校保管的。
2、房产证属学校公产由学校保管,本校职工租住的。
3、7号楼及以前个别已领取过的。
领取时间:
10月16日上午8:30-11:30 1、2、3号楼
下午14:30-17:30 4、5号楼
10月17 日上午8:30-11:30 9、10、11、12、13号楼
下午14:30-17:30 14、15、17号楼
10月18日上午8:30-11:30 18、19号楼
下午14:30-17:30 20、21号楼
现不在珠江路家属区居住或错过本次领取时间的,本次发放完毕后可到太阳集团tyc539开元校区后勤楼203房间领取。
为保障本次领取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请广大业主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楼号前来领取。
业主到市民之家办理不动产证的程序如下:
业主携带房产证、土地分割证、界定卡、身份证、所在楼幢宗地图先到市民之家一楼大厅D区1050室补录信息,补录完信息后到一楼大厅E05窗口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最后到一楼大厅E01-E03窗口办理不动产证。(注意事项:1、界定卡上显示有配偶的双方都必须到场才能办理不动产证;2、界定卡是2人的要带所在楼幢宗地图复印件3张,界定卡是1人的要带所在楼幢宗地图复印件2张)。
市民之家一楼大厅办理不动产证的步骤:
第一步:
D区1050室
携带房产证、土地分割证、界定卡、身份证补录信息
第二步:
E05窗口
携带房产证、土地分割证、界定卡、所在楼幢地图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步:
E01-E03窗口
携带房产证、土地分割证、界定卡、所在楼幢地图、界定卡上配偶双方的身份证办理不动产证
第四步:
D02-D05窗口
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和受理单领取不动产登记证。夫妻双方均需到场签字。
温馨提示:市民之家业务受理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六
太阳集团tyc539
2019年10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