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文杰 王学峰
副组长:杨瑞先 牛秋菊
组 员:王小庆 宋根娣 吴春来 何玉远 王 芳 任浩琼
二、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等具体安排
符合《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原则和条件的2022级、2023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根据学分获得的安排及专业学习的规律,接收的2022级学生可转入2022级或2023级专业进行学习,2023级学生转入2023级专业进行学习。学院各专业可接收学生及名额计划详见2023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表。
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本院转专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年11月3日之前学院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资源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送转专业计划;
2. 2023年12月4-15日由教务处公布学院年度转专业学生计划,并安排学生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转专业申请报名联系人为赵老师,联系方式为0379-65928266,报名时学生需提供太阳集团tyc539转专业申请表1份;
3. 2023年12月28日前学院对拟申请转入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和审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
四、申请转入学生条件
符合《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五、考核细则和录取程序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统筹全院考核工作;
2.接收专业成立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由3名在职专业教师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款申请条件之规定,审核申请学生资格,重点考核学生转专业学生的动机、已具备的专业基础、学习潜力等综合表现;
3.各专业考核小组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面试成绩,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教务处报送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发文公布后办理转入手续;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确认已修学分和待修学分,有效地进行衔接,与学院基础课程相似的如无机化学、大学化学、工程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制图等课程可实行学分互认政策。转入学院后未修课程,可跟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