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严肃有关纪律,杜绝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将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严肃职称评审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及时将2022年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教育引导申报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加强对党纪政纪、工作纪律、评审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把师德师风、审核推荐、排名、公示等责任关口,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评审环境。
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各类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政策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执行回避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职称评审工作,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或工作之便为申报人员谋取私利,严禁接受申请人请托、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收受申请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规定要求,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严禁通过发短信、打电话、发邮件、当面拜访、递送申报材料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严禁通过请托领导干部向评委打招呼、说情、拉票,严禁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及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学院党委将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379-65928266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