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定苗静文等2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进行公示,请予监督。如被公示人员不符合发展对象条件,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举报电话: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党委: 65928272(8272) 校党委组织部:65928020 举报邮箱: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党委:hhx508@126.com 校党委组织部:zuzhibu@lit.edu.cn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 4 月 3 日
2019年上确定发展对象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