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经开展学业导师制度,每位老师需要与所负责的学生见面,现对教师开展学业辅导提出如下要求:
1、主动与学生取得联系,要求至少每月集中谈话一次,结合实际也可进行个体咨询。目的是了解学生思想、学业和生活情况,对学生进行指导、教育和帮助。
2、学业辅导工作要注意留痕,填写《学业辅导记录表》。该表每月月底由所在单位负责人集中收取并报党政办存档。
3、与学生的第一次见面活动,建议从以下4方面进行:一是了解学生家庭和个人基本情况,二是了解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他是如何到环化专业来学习的;三是了解学生对大学生活的期待和安排;四是询问学生有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疑惑。
4、如涉及学生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请及时报给学院有关领导。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
学业辅导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