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工会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校工会发稿时间:2023-12-25 15:48:39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工会发〔201934号),结合2023年工会工作,现就2023年度基层工会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25个基层工会

二、考核时间

202415日前

三、考核方法

采取基层工会自评与校工会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对2023年度基层工会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基层工会自评。各基层工会根据校工会印发的《基层工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工会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会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工作总结要突出特色亮点,用事例和数据说话。

2.校工会考评。校工会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对基层工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重点考核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及工作成效。

3.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得分(满分100分)=自评得分×30%+综合考评得分×70%。校工会根据考核得分排序,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各基层工会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体系,以10%权重计入党建工作责任部门考核得分。

2.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前25%的基层工会,直接确定为先进基层工会并予以表彰。

六、相关说明

1.工会会员发生重大违法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员所属基层工会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工会。

2.2023年工会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基层工会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纸质版(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请于202415日前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王城校区办公楼230办公室),电子版(以“工会名称+2023年工作总结”命名)发至工会邮箱gh@lit.edu.cn 。联系人:杨凤枝,联系电话:65929057



太阳集团tyc539工会委员会

20231225


作者:杨凤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