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选树命名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3〕24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申报条件及报送材料
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基层工会推荐。各基层工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于11月15日前,向校工会各推荐1名候选对象(如无符合条件人员,也可不推荐),并将候选对象审批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数量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校工会(王城校区办公楼230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晓蕾,联系电话:65929051。
2.资格审查。校工会对各基层工会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及公示。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对象建议名单,并通过校园网公示。
4.结果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校工会将候选对象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积极推荐。
附件1: 《关于选树命名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3〕24号).pdf
附件2: 附件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室审批表.docx
附件3: 附件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汇总表.xlsx
附件4: 附件4: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选树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docx
附件5: 附件5: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汇总表.xlsx
附件6: 附件6: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审批表.docx
附件7: 附件7: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汇总表.xlsx
校工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