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电话:0379-65928311
校内地址:王城校区西门口工程训练中心
邮箱:gchxlzhx@lit.edu.cn
邮编:471023
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实训教学 > 规章制度 > 正文

工程训练中心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11

工程训练中心为学校的独立教学单位,是河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我校目前最大的一个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实训教学是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训能力转化的有效途径;是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动手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培养创新精神与工程能力,增强创业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形式。为规范工程训练中心实习教学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实训教学种类

工程训练中心承担的实习种类有:金工实训、电工实训、电子实训等。各项实训均是一门独立的基础课程。其各自课程的种类、性质、地位及作用由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确立。

二、实训教学文件

1.实训教学计划。实训教学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文件。实训教学计划包括年度(学期)实训教学计划和分阶段(周)实训执行计划。

年度(学期)实训教学计划由工业训练中心会同教务处及有关院部共同商定,其内容包括专业、班级、实训周数和周次;分阶段(周)实训执行计划由工训中心主讲教师负责制定,中心主任审定。分阶段(周)实训执行计划应根据专业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学生的规模、专业、设备、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学习场所等情况合理安排指导教师、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提前1-2周下达。

2.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训教学的主要文件和依据。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时代发展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需要,参考国家教育部专业课程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文件,会同相关院部共同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实训目的和要求,实训内容,实训方式和时间分配,现场教学安排,实训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3.教材和指导书。为使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教学内容落到实处,各实训室(主讲教师)应组织有关教师依据实习教学大纲精心选择教材,或组织编写教材及实习指导书。各实训室(主讲教师)应针对专业特点,及时了解各专业最新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学内容的改革,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4.教案和讲稿。为保证教学效果,同工种的教师应集中撰写教案和讲稿,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积极开展实习教学方法的改革,确保实习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讲稿和教案应根据教学形势和教学要求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

三、实习教学基本形式

1.集中授课。包括绪论、基本实习要求、安全知识及要求,必要的基本理论和其他需要讲解的内容部分。

2.实际操作。这是实习的主要内容,贯穿于始终。主要在教师的辅导下完成规定科目的训练和零件加工。

3.多媒体教学。通过多媒体手段拓宽现有条件的限制,开扩眼界,增加对工程的认识和信息量。

4.现场管理。通过对实习现场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和基本个人素养。

5.考核。由平时成绩、理论考核、实做考核、实习(实验)报告等几部分组成,具体情况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要求而定。

四、实习教学组织

实习教学工作在中心主任(主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1.中心主任(主管领导)职责。组织制订年度实习计划和主讲教师任务分配;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指导书;审定和培养实习指导教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检查各实习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习动员,组织人员对学生实习资格进行审核;检查实习教学质量,总结实习教学工作,组织实习教学经验交流;制订实习教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实习教学中的全局性问题。

2.实训部职责。主要承担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具有参与制订、修改教学大纲,编排教学计划的责任和义务;具有担任实习班级临时班主任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实习班级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负责;具有主讲和辅导学生进行实习的义务;具有培养指导见习教师的义务;负责编写有理论课教学班级的教学日历。

3.指导教师职责。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具体组织实习教学活动和实习现场管理,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检查、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安全、学习和健康,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和实习场所的规章制度,不得进行与实习教学内容无关的其他活动;及时向主讲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教学期间遇到的问题;检查学生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实习教学结束后要按时报送实习成绩;指导教师应参与制订和修改教学大纲、承担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任务,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具有指导见习教师的义务。

4.学生要求。凡我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实习环节,但未通过资格审定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的实习教学;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按实习执行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教学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尊重实习场所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场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实习期间不得从事与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遵守学校及实习场所有关安全的规定,遵守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

五、考核和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实施计划书中规定任务的情况,结合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遵守纪律、劳动态度等综合表现,对学生进行考核,并按照教学大纲制订的考核办法评定成绩。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考核成绩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

2)未参加实习教学的时间超过全程时间四分之一及以上者;

3)实习过程中找人冒名顶替者;

4)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实习期间因故缺做部分环节或部分环节未达到教学要求者,应在当学期成绩评定前主动申请补足或重做,成绩评定后不得补做。实习环节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实习教学基本过程

1.实习前准备。学生进行实习前,中心办公室要将《学生实习守则与基本要求》通知到学生,并负责实习上岗证的制作。

2.实习动员。开始实习的第一项是绪论部分,包括动员和“实习安全知识及基本要求、注意事项”的教育(与学生签订安全告知书),以及相关基础理论的讲解。

3.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规定。取得实习指导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按三级上岗考核制确定上岗资格);佩带胸卡上岗,衣着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要求学生,做好“四心”、“四勤”;指导学生实习期间严禁吸烟、严禁喝酒;指导实习时间严禁串岗及脱岗,也绝对禁止同一工种指导教师同时离岗;指导实习时间严禁拨打、接听手机电话,不得接待非教学人员,并不得让闲杂人员影响学生实习。

4.“班前集中、班后总结”。实习教学标准工作方法之一。

班前集中:每班上班开始,首先在规定地点列队集中,由指导教师进行班前集中检查和训话,检查内容包括点名、学生着装、胸卡和收交作业;训话内容包括当日主要内容、难点重点和注意事项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

班后总结:每班下班前,指导教师进行当日实习总结。包括:遵守纪律文明实习情况,实习内容的完成情况,成绩与缺点,今后应注意的问题等。班后总结要有针对性,要具体。

5.总结提高。指导教师负责每天的实习教学情况记录,填写《教学日志》,进行适当的分析与总结。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