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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家具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3/19

1、办公家具是学院的固定资产,是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2、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家具由办公室资料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
3、办公家具是指用于中心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的桌、椅、床、柜、沙发、台架等各种固定资产。
4、办公家具全部采用卡片管理,责任到使用人。办公家具的增减变动(调出、调入、报废、丢失)都必须履行报批、移交手续。
5、家具调入、调出时资料管理员要凭各部门的移交清单及时调整帐目,保持帐、卡、物相符。
6、每学年对中心的办公家具进行一次清点核查,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办公家具丢失和人为损坏使办公家具失去使用价值的,经核实后按原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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