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现启动2024-2026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依据《太阳集团tyc539目标管理与考核办法》《太阳集团tyc539“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根据审核评估、申硕等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厘清存量、提升质量,突出重点、紧扣关键,科学制定未来三年目标任务。
2.坚持统筹谋划与科学设定相结合。高质量目标由学校直接下达给非教学单位。基础性目标鼓励非教学单位自我加压,大胆提出,科学分解。教学单位应积极认领、主动分担,攻坚完成高质量、基础性目标任务。
3.坚持协同推进与实时监控相结合。职能部门加强对教学单位的指导和帮助,做好目标任务达成的沟通与协调。同时,实时关注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公布各项数据状态,发挥督导督查作用,确保阶段目标的顺利完成,持续推进学校快速发展。
二、申报单位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学生工作部、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工会、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社会合作与校友办公室、图书馆、信息化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工程训练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校医院等34个单位。
三、工作流程
1.科学谋划。非教学单位按照部门特点和岗位职责,可结合服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安全稳定、文明建设、民生保障、事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自主谋划制定本单位三年目标任务。
2.统筹定稿。各单位提出目标并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将相关文本报送目标办;目标办对文本进行汇总,经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返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反馈情况,汇总形成讨论稿上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根据会议精神定稿。
3.合理分解。教学单位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学科发展、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人才队伍、就业双创等方面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通盘考虑,科学论证,合理分解。
四、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1日-10月10日 指定的34个非教学单位谋划报送目标任务。
2023年10月11日-10月31日 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非教学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有关职能部门积极与院部沟通协商,分解分配目标任务。
2023年11月1日-11月15日 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2024-2026年工作目标》,根据会议精神完善后发布有关文件。
2023年11月16-11月30日 制作校属各单位2024年目标任务书,筹备目标任务书签订大会。
2023年12月底前 适时召开签订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非教学单位请于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fzghc@lit.edu.cn,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至王城校区办公楼251房间。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目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小改 65928323 刘亚钦 65928322
附件:1.我院2024-2026年高质量目标申报表.docx
目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