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财政厅通知,并经学校研究,即日起组织进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项项目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为2023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拟安排项目。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阶段性工作重点,结合财政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要求,本次申报重点支持学校“新型建材制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拟建设)的关键内涵建设,培育国家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围绕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相关项目、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方面的建设项目。
项目数量及总额度不限,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2月24-28日,有关牵头部门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建设发展项目库管理办法》(校发〔2018〕113号),遴选符合支持方向的建设项目,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完成初审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2. 3月1-2日,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3. 3月3-4日,学校研究并确定拟申报项目。入选项目负责人组织完善修订申报材料。
4.3月5日,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20〕80号)要求,申报项目须立项依据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
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此次申报评审将严控质量、提高标准,请各牵头部门和申报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余亚辉,内线电话8322
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