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通知》(校发〔2017〕95号)要求,学校于1月18—19日、3月17日分两批对全校45个部门开展了现场汇报答辩。经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于4月4日进行支撑材料评审。现预通知下:
一、评委组成
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4月4日(周三)
08:00-09:00 各部门提交材料;
10:00-16:00 评委打分;
16:30-17:30 各部门取回材料。
3、材料内容
(1)示范校建设总结(参见《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通知》(校发〔2017〕95号));(2)支撑材料清单;(3)支撑材料原件。
3、报送地点
教学教辅单位:王城校区办公楼116会议室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机械工程学院;(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5)土木工程学院;(6)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7)经济与管理学院;(8)会计学院;(9)艺术设计学院;(10)外国语学院;(11)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12)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13)机器人学院;(14)马克思主义学院;(15)数学与物理教学部;(16)体育教学部;(17)继续教育学院;(18)图书馆;(19)信息化技术中心;(20)工程训练中心。
非教学教辅部门:王城校区办公楼216、220会议室
(1)两办;(2)组织部/党校;(3)宣传部;(4)统战部;(5)纪委/监察处;(6)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7)机关党委;(8)发展规划处;(9)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招生办公室;(10)科技处/学科办公室;(11)社会科学处;(12)人事处;(13)财务处;(14)审计处;(15)国有资产管理处;(16)保卫处/政保部;(17)离退休工作处;(18)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中心;(19)基建处;(20)工会;(21)团委;(22)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23)资产经营公司;(24)大学科技园管委会;(25)学报编辑部。
4、评分细则
支撑材料按百分制打分。示范校建设校内考评总分=支撑材料得分*0.6+汇报答辩得分*0.4。
5、支撑材料各项指标及分值
(1)教学教辅部门,请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通知》(校发〔2017〕95号)附件1.“示范校”建设情况考评指标体系执行。
(2)非教学教学部门,请按照《关于发布职能部门“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的通知》中所附指标体系执行。
三、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在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支撑材料应按照指标体系次序整理。
联系人:余亚辉,联系电话:65928322
附件:1、 校发〔2017〕95号+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通知.doc
2、 关于发布职能部门“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的通知.docx
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