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通知》(校发〔2017〕95号)要求,经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考评工作(第一批)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委组成
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具体安排
(一)支撑材料评审。
下学期开学后集中进行。
(二)现场汇报答辩。
1、地点:王城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2、时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18:00,参加部门:共10个,分别为:
(1)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发展规划处;(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招生办公室;(4)科技处/学科办公室;(5)社会科学处;(6)人事处;(7)财务处;(8)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中心;(9)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10)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1月19(星期五)全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参加部门:共20个,分别为: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机械工程学院;(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5)土木工程学院;(6)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7)经济与管理学院;(8)会计学院;(9)艺术设计学院;(10)外国语学院;(11)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12)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13)机器人学院;(14)马克思主义学院;(15)数学与物理教学部;(16)体育教学部;(17)继续教育学院;(18)图书馆;(19)信息化技术中心;(20)工程训练中心。
除此之外的其他单位,安排在下学期进行考核。
3、要求:每单位15分钟,其中汇报10分钟,答辩5分钟。
4、参加人员:全校中层正职、教学院(部)副院长(副主任)。
5、汇报次序:抽签产生。
汇报PPT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模板(见附件),汇报前30分钟到达会场,抽签并将汇报PPT拷贝至指定电脑。答辩环节中,评委根据汇报内容随机提问,汇报人现场作答。
三、评分细则
(一)材料查阅和现场汇报答辩均按百分制打分,其中支撑材料得分占60%,汇报答辩得分占40%,总分=支撑材料得分*0.6+汇报答辩得分*0.4。
(二)支撑材料各项指标及分值,按《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通知》(校发〔2017〕95号)和《关于发布职能部门“示范校”建设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的通知》中所附指标体系执行。
(三)汇报答辩环节评分标准。
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得分 |
汇报部分 (80分) |
突出基层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对示范校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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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完整、结构清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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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暨示范校建设规划中目标任务、2017年学校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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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创新性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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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计划中,目标明确、举措务实、责任到人、保障有力。即有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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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部分 (20分) |
把握问题实质,思路清晰,答辩流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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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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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我院2017年度示范校建设校内考评通知.doc
示范校考评PPT模板.pptx
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