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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科协2022年选任科级以下挂职干部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04日 18:00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5〕19号)和《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办文〔2017〕36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向各单位选任市科协机关科级以下挂职干部。

一、推荐数量、岗位、来源及时间

学校推荐挂职干部1-2名,挂职市科协机关内设部门副科级及以下岗位。每批挂职期限为1年。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勤恳,作风扎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计算机应用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或群众工作经验;

3.原则应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在编在岗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科研院所正式在编人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方法

1.推荐挂职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推荐人所在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报市科协汇总。

2.市科协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差额进行考察,确定挂职人选,并根据个人的条件和特点,安排到机关有关部门按相应级别任职。

3.挂职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工资关系,转党组织关系,参加市科协机关的党组织生活。挂职干部纳入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序列,在挂职工作期间,因个人表现等不适合在市科协机关工作的人员,可提前结束其挂职工作,退回原单位。

4.挂职结束后,由市科协对挂职干部出具鉴定材料,送挂职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5.挂职干部管理按照《河南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豫组通〔2017〕2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干部管理

根据中组部有关挂职干部管理规定精神,干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与市科协共同管理,市科协负责干部日常管理,派出单位做好干部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享受派出单位同级人员各项工作福利待遇。干部挂职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或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挂职情形的,可安排提前结束挂职返回派出单位。有意向人员请填写挂职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于4月7日18:00前将纸质推荐人选登记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管理科(行政楼4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gbgl@lit.edu.cn。

联系人:刘方

联系电话:0379-65928020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4月4日

 附件:   市科协机关2022年挂职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docx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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