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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5:19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入

1.组织关系须由原组织关系所在有接转权限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接转。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内的,接转选择类型为“省(系统)内接转”,目标党组织统一选择“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学院委员会”,并在“接转原因”中注明录取的专业;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外的,转接选择类型为“跨省(系统)接转”,选择区域“中共河南省委员会”,目标党组织输入“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学院委员会”。

2.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不需要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外的,必须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相关人员签字、基层党委盖章),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为: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去向为“中共太阳集团tyc539XX学院委员会”。

3.新生党员报到后,应及时将个人党员档案及持有的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交到所在学院党委。

二、党员资格审核

新生党员由所在学院党委对其党员资格进行审核,党委组织部将对党员资格审核情况予以抽查。各学院党委须对照《党员档案审核清单》(见附件1)进行严格审核,填写《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若发现非原则性问题,由所在学院党委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并修正;若发现入党材料不齐全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进行补办;若需要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若发现存在严重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经与其本人谈话并经其它相关调查渠道确认属实,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将其党员档案退回原组织关系所在有接转权限的基层党组织,并附上存在问题的具体说明。

三、组织关系接收

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生党员所在学院党委,所在学院党委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并将省外的新生党员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妥善保管好其党员档案。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党委在新生党员资格审核过程中,若有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审核结束后,请于10月25日前将《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转入学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全校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完成。

2.对于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应在我校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为他们重新安排培养联系人。

附件: 1.党员档案审核清单

2.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

3.转入学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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