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发〔2015〕19号
各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各分党校和分党校工作者积极参与党校建设和管理,做好党校培训工作,现将2014/2015学年先进分党校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先进分党校由分党校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党校将依据《太阳集团tyc539党校关于先进分党校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考核评优实施办法》,根据对分党校的综合测评成绩评进行评选。
2.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在个人申报、分党校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校依据《太阳集团tyc539党校关于先进分党校和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考核评优实施办法》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
先进分党校3个,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3名。
三、工作要求
1.分党校总结自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年来分党校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特色创新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改进措施。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要突出出色完成党校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2.
6月15日
前将先进分党校申报表(附自评总结及支撑材料)分党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党校办公室(王城校区行政办公楼408#,王薇,电话 65928020)。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相关表格可在党委组织部FTP文件交换区党校工作安排文件夹中下载,上报材料电子文档发到以上相同文件夹。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