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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2019年02月26日 10:01信息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组发〔2019〕3号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豫组通〔2019〕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查摆在政治建设、履职尽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切实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进行。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支部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学习掌握《太阳集团tyc539党支部工作细则》《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党支部和个人工作实际,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

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一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并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会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正式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报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和测评但不评定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六)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党委(党总支)要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工作指导。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至少要参加和指导一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点评。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要指导所属党支部结合实际采取简便灵活的方式进行。

(二)注重工作实效

各党委(党总支)要把开展指导此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3月22日前,各党支部要向所在党委(党总支)报送《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表一),各党委(党总支)要将《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表二)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lgzzk@163.com。


附件:1.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表一)

4.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表二)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2月26日

请下载使用:    1.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

                2.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3.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表一).doc

                4.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表二).doc

                组发〔2019〕3号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doc


(作者:党委组织部 编辑: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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