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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教务处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4-03-03 15:13:25    浏览: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将本学期重修办法说明如下:
1、本学期实行重修网上报名,先由教务处统一对所有在以往第二学期经补考之后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批量报名,为避免遗漏,学生需要填写在校生重修申请表到承担系部确认,由承担单位的教务员直接确定学生对应的重修课程及任课教师(需于3月5日前完成);《在校生重修申请表点此下载》学生可自行到教务处下载。  
2、重修范围:
(1)重修课程仅限于本学期开设课程,凡10-11学年第二学期、11-12学年第二学期及12-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后成绩仍未通过的课程;
(2)重修学生范围为:2010-2012级本专科学生;
3、重修方式:凡重修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不进行组班授课,学生进行自修或随相应课程班级进行随班听课。30人之上的课程由开课系(部)根据本系(部)资源具体情况自行决定组班或要求学生自修。由承担系部对组班重修学生进行通知并将重修课表报教务科备案。
4、注意:如果发现有课程没有报名成功,是因为课程代码不一致造成的,请同学们到开课系部找教务员老师手动报名,请相关系部教务员老师给予记录。课程代码前两位代表开课系部,如:“[010073]材料工程基础”,其中010073为课程代码,前两位01代表系部为材料系。详细流程及说明可查看教务处网站。